公平會11日開罰全球手機晶片龍頭業者高通(QUALCOMM)234億元,高通表示不服,將提行政上訴。公平會主委黃美瑛今天在立法院備詢時指出,高通在公平會調查快要結束前,有提出行政和解的要求,但是因為當時公平會事證已經非常明確,不符合行政和解要件,所以還是開罰。公平會主委黃美瑛今天在立法院接受質詢。記者高詩琴/攝影 分享 facebook 今天立法院經委會審議公平會107年度施政計畫暨反托拉斯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口頭報告,不過公平會開罰高通案成為質詢焦點。立委蕭美琴詢問黃美瑛,高通案還有沒有和解的可能性?黃美瑛回應,已經開罰的案子,不可能有行政和解的可能。不過,在公平會開罰前,高通有提行政和解要求,但依造公平會規定,行政和解只適用在事證不明確的案子上。黃美瑛說,公平會對高通案調查約2年8個月,高通約在公平會調查到兩年半時提出行政和解的要求,這時候公平會蒐集到的事證已經很明確,因次不符合行政和解要件。立委管碧玲質詢說,黃美瑛不應該自己決定,「如果謙卑一點,讓委員會討論...」,如果當時贊成、反對的人數是4比3,那麼只差1票,意義非常重大。黃美瑛會後受訪表示,當時有表決,但是贊成、反對的人數不能揭露。黃美瑛表示,在調查結束前,高通曾提出兩項請求,第一是行政和解,第二是中止調查。公平會副主委彭紹瑾表示,行政和解要公平會查不出來或是有困難,才能適用。中止調查則有三種情況不適用,其中之一就是嚴重影響經濟秩序。黃美瑛說,如果要終止調查,要通過委員會同意,「不是我簽就算了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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