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高分院依業務過失傷害罪,判楊姓中醫師徒刑。記者游振昇/攝影 分享 facebook 台中一家知名中醫診所,為陳姓女患者進行針炙埋線減重時,被控因器具消毒不良等原因,造成患者細菌感染,患者臂部和腹部與大腿等處蜂窩性組織炎,併發濃瘍感染,患者提告,一審判中醫師無罪,二審改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刑3月,可易科罰金,可再上訴。判決指出,陳姓女子因身體過胖,從民國100年4月14日起,到楊姓中醫師開的診所,由楊醫師為她進行侵入性之針灸埋線減肥療程,持續診療至101年7月,楊姓醫師被控為女患者進行針灸埋線時,未盡其醫療上必要注意,發生器具消毒不良、清潔不完全或其他不明原因,導致陳女產生急性細菌感染,腹部及手臂等生有數處大小不等的硬結腫痛。陳女101年8月1日回診所回診時,向楊醫師告訴此事,經楊醫師檢視後建議她持續冰敷,但陳女冰敷效果不佳,且埋線部位已發生紅腫、化 膿情形,她後來自行到皮膚科診所診療,經醫師診斷後,認為她左大腿部位已罹患蜂窩性組織炎,後來又有細菌感染,導致其雙上臂、腹部、雙側大腿等多處受有蜂窩性組織炎併濃瘍感染等傷害。 楊醫師在法院審理中否認有何過失犯行,他說確實有遵守「穴位埋線標準作業」規範,將使用之醫療器材消毒乾淨後,再為陳女實施針灸埋線減 重之醫療,且依照台中市政府衛生局簽稿會核單之會核意見,並未說明他有何醫療過失。台中高分院審理參酌專家意見後,合議庭仍認為楊姓醫師身為中醫師,從事針灸埋線減重醫療行為時未善盡其注意義務,造成患者罹患蜂窩性組織炎等傷害,至今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,並賠償損害或取得被害人之諒解等情,因此判他徒刑3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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