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環保局陸姓稽查員涉嫌利用職權向違規廠商詐財30萬元,去年10月收錢時被檢廉單位逮捕,由於人贓俱獲,新北地檢署認為他是飾詞卸責,最後依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將他起訴。檢方調查,陸姓稽查員(46歲)去8月得知新北市樹林區某工廠違法水汙法,竟私下聯絡業者,佯稱違法大概要裁罰80萬元,但他有辦法用30萬元解決問題,還可以讓工廠取得許可文件,就地合法。陸員為了取信業者,見面時直接用手機操作環保局系統,佯稱之前也曾幫其他違規業者辦過同樣的事,還說自己的價碼很合理,更不諱言「我是組長,如果有別組稽查員來稽查,只要通知我就好」。業者信以為真,陸續交付9萬元和6萬元前金,仍被環保局裁罰,查證後才知道自己受騙上當;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建良指揮廉政署,去年10月在新北市某咖啡館當場逮捕陸員,查扣做為後謝的6萬元。陸員在案件偵辦之初,對於犯行均坦承不諱,但交保後就改口,辯稱沒有詐財的意思,強調用意只是想取得撰寫計畫書的兼差機會,不知道業者為什麼要給他錢,也有退錢的意思。陸員認為自己只違反公務員服務法,但因為業者和證人指證歷歷,且他與業者上KTV時也被錄到「我開的價碼很合理」、「總共有5個人要打點」、「價格太低變成我還要倒貼」等語,也繳回不法所得9萬7千元,說詞最後未被檢方採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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